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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025-2026年度临建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9 浏览: 16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025-2026年度临建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025-2026年度临建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总-临建工程-01-2025 (协议) 

1.招标条件

为确保公司所属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保证项目前期临建依法合规。根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采购管理办法,决定对公司临建工程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2.公司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以具体实施项目情况为准   

建设规模:    以具体实施项目情况为准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公司所属项目临建工程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计划工期: 以具体实施项目情况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 以具体实施项目情况为准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5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jrw.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    7  月  9  14:00 时至   2025    7   14  1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先在平台上点击“我要报名”,对应包件选择“参与”,参与成功后),再通过招标人指定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件 500 元,标书款限于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请于 2025  7  14  13:30    时止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费:¥500.00元/包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1-10-000494-01  

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总承包公司+临建工程框架协议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 8:30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日         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参与投标单位30%的数量入围且不少于5家,最终每项清单的定标价格为入围单位中去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剩余价格取平均值,该平均值即为每项清单的定标价格,也是与各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清单的最终价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四会深沟村凌科商务花园

联 系 人:  霍女士                               

电    话:   13991240263                        

电子邮件:   294824740@qq.com                     

       年      月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垫资能力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承诺函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年内(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2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临时设施或主体工程含在建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2.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以实施项目的具体要求为准,投标时仅需附满足实施项目人员承诺书即可。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以实施项目的具体要求为准,且设备自有率不低于80%,投标时仅需附满足实施项目主要机具承诺书即可。

投入的通用设备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种设备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