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强组织建设,优化资源整合,经 CPCF 工作会研究决定将组织机构在贸促系统内进行内部战略优化。由“产业供应链委员会、集采供应链企业联盟”更名并为“中央企业集采供应链促进委员会”,简称“央采委”, 作为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的专业机构单位。
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同时使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名称,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11000004000030839),成立于 1988 年,是中国贸促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行业贸促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717802107T),成立于 2002 年,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国务院国资委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 CPCF 央采委组织架构的优化调整,可更好的整合国际商会系统、贸促系统和国资委系统的有关资源,旨在能够更好地团结行业供应链企业, 搭平台、促合作,汇聚中央企业的智慧和力量,持续推动集采供应链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架构与职能
委员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秘书处负责制,下设多个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供应链促进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供应链促进政策,组织供应链合作与交流活动,搭建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供应链管理与优化咨询服务,推动供应链技术创新与应用,协调政府与国际相关合作事务等。
二、核心工作与成果
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主要包括: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了采购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了中央企业之间的采购协同,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加强了与国内外供应链企业的合作,引进了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和技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供应链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提高了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三、成员单位与构成
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同时也吸收了一些在供应链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和机构作为观察员单位。成员单位涵盖了能源、交通、通信、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广泛性。
四、促进措施与策略
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供应链优化和发展的措施与策略。包括:推广集中采购模式,促进采购流程的标准化、透明化;搭建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供应链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组织供应链管理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强与国内外供应链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和技术;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探索新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和技术应用。
五、行业影响与价值
委员会的工作对中央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深远的价值。通过集中采购和协同合作,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委员会的工作也促进了供应链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推动了供应链管理理念和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此外,委员会还通过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提高了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增强了供应链的韧性和稳定性。
六、发展规划与展望
展望未来,委员会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中央企业供应链的优化与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提高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影响力;二是加强与国内外供应链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更多的先进理念和技术;三是推动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四是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培育新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和技术应用。通过这些措施和策略的实施,委员会将为实现中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和供应链的持续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